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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 Kakabadse等人,數位民主可分為四種模式:(轉引自黃朝盟、王俊元、許耿銘,2004)

一、電子化服務模式(electronic bureaucracy)

    指透過電子管道,傳遞政府服務,即所謂的「電子化政府」。主要概念為建構網路上的「虛

    擬機關」,允許民眾快速取用整合性的資源及資訊服務,並依據不同需求及形式,提供不同

    服務的選擇。

 

二、資訊管理模式(information management)

    此模式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更有效的溝通,透過在公共空間的多媒體運用、觸碰螢幕式的電子

    科技,或是個人電腦,獲得政府的資訊或是傳遞訊息給政府機關。此模式與電子化服務模式

    不同之處在於公民可回饋意見,例如「市長信箱」。然而大量的民眾訊息,加重官僚體系工

    作負擔,久而久之,回應常常流於形式,突顯「管理制度」是數位民主中的重要關鍵。

 

三、民粹模式(populist)

    此模式強調公民有效參與,公民能自由的表達意見,例如網路論壇。透過網路傳播特質,使

    用者可以共同討論、表達意見,有助於提升公民參與。

 

四、公民社會模式(civil society)

    此模式強調政治文化的轉換,透過網路科技,強化公民及公共論辯中的聯絡性,使公民自成

    網路虛擬社群,發揮政治審慎思辯的深化民主效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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