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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高雄市政府規劃成立「行政法人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」,其設置自治條例自105.8.15施行,為我國地方行政法人首例

 

(二)臺南市政府規劃成立行政法人「臺南市美術館」,其設置自治條例已於106.1.17制定公布。

 

(三)高雄市政府規劃將高雄市立圖書館改制為行政法人,「高雄市立圖書館設置自治條例」自106.7.1施行

 

(四)新北市政府規劃成立「行政法人新北市居住服務中心」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於104.09.14函復同意該府之申請案,並由新北市政府擬具其自治條例草案函送議會審議中。

 

(五)臺中市政府規劃成立行政法人「產業再生發展中心」,業經經濟部於105.6.30核可,該府已於105.9.20將自治條例草案送請臺中市議會審議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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